对赴日演艺人员的标准雇佣合同 (SEC) 的修改[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5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1年10月03日
(纳尔)卷。二号4 / 10 月 - 1991 年 12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1991 年 10 月 3 日 54 日 ] 前往日本的艺人的标准雇佣合同 (SEC) 的修改 继 1991 年系列第 26 号备忘录通告关于前往日本的艺人的标准雇佣合同 (SEC) 并为清晰起见和连贯性,上述 SEC 的第 9 条规定特此重构如下:“9. 终止:9.1 雇主终止。雇主可以以艺人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由终止本合同。 . 艺人应承担遣返菲律宾的费用。 9.2 艺人终止合同。 艺人可因下列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无需向雇主发出任何通知: (a)雇主给予艺人不人道和/或无法忍受的待遇; (b) 雇主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承担所有前与艺人遣返菲律宾有关的笔数。 9.3 艺人可以提前一 (1) 个月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无需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遣返费用可由雇主自行决定承担。 9.4。因疾病终止。任何一方都可以以艺人遭受疾病、疾病或伤害为由终止合同,如果艺人继续受雇被法律禁止或损害所有相关人员的健康。...
对赴日演艺人员的标准雇佣合同 (SEC) 的修改[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54]pdf预览版
对赴日演艺人员的标准雇佣合同 (SEC) 的修改[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5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