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二号2 / 1991 年 4 月 - 6 月 [ GTEB 备忘录订单号。 91-06,1991 年 3 月 13 日] RE:备忘录命令编号。 91-04 秘书处一直在收到有关提供 1991 年 3 月 7 日第 91-04 号备忘录命令的询问。为了澄清问题,所述备忘录命令只是对 GTEB 规则和条例第 III (10) 节的修订并首次规定对没有特定物品的纺织品出口清关 (TEC) 的货物不实施处罚。据了解,对于第 91-04 号备忘录中规定的物品,没有 TEC 的货物将被处以最低 P1,000.00 的罚款,但在任何情况下,罚款不得超过 FOB 价值的百分之十 (10%)出口的货物。请根据相应的指导。采用:1991 年 3 月 13 日(新元) THELMA K. JOVER 副主任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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