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授权更新规则[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8 S. 198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2年02月18日
(纳尔)卷。三号1 / 199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8 S. 1984, February 18, 1992 ] 执照/授权更新规则 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的新规则在 1983 年 9 月 5 日获得理事会批准后,于 1984 年 1 月 1 日生效。从 198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有以下几点: 1. 由公司(即建筑承包商、服务承包商、安置机构和人力代理机构)支付以下提交的费用: a) P6,000.00 的许可费 b) 现金保证金P50,000.00 c) 信誉良好的担保公司提供的 P150,000.00 担保债券。保函应附带“给委托人的通知是给保证人的通知”的条件。 2. 许可证续期申请应在其到期日前 45 天内提出,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提供经办公室主任正式认证并注明日期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名单。对于新任命的员工,一份他们的生物数据副本和一张护照尺寸的照片; b)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c) 规划部门为安置机构出具的部署报告或许可,对于建筑和服务承包商和人力代理,分配工资单; a) 提供经办公室主任正式认证并注明日期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名单。对于新任命的员工,一份他们的生物数据副本和一张护照尺寸的照片; b)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c) 规划部门为安置机构出具的部署报告或许可,对于建筑和服务承包商和人力代理,分配工资单; d) 福利基金、审判部 (WAAO) 和招聘监管部 (LRO) 的许可; e) 外汇收入证明和中央银行颁布的第 857 号行政命令的遵守情况; f) 补足/完成现金保证金,以防此类或其中任何部分被扣押; g) 租赁合同或建筑物所有权证明以及办公室平面图和办公室的确切位置和地址; h) 待服务或正在服务的外国委托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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