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保护、安全和福利法》(R.A. 第 6981 号)实施规则和条例的修正案[美国司法部第 4 号令74]
(纳尔)卷。四号1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DOJ 部门令编号74,1993 年 2 月 24 日] 对证人保护、安全和福利法案 (RA NO. 6981) 实施规则和条例的修正为了服务的利益,并根据第 6981 号共和国法案第 18 条,也称为证人保护、安全和福利法,以下实施规则和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 IRR-WSPB,特此修订如下: “TITLE II 计划实施者部分 1.A — 负责国家检察署 (NPS) 应负责该计划的实施。他应由一名计划主任协助,该主任应根据主管副部长的推荐,由部长指定。 B. 的职能计划实施者 a) 主管副部长应根据计划主任的建议,为制定、管理、控制、监督和有效实施提出必要的措施该计划的; b) 检查申请人、宣誓声明、相关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该法案的要求以及该计划的实施规则和条例; c) 在严重违反协议备忘录的情况下,向秘书建议终止享有给予证人的权利和利益; d) 协调参与实施该计划的其他政府机构的职能和活动; e) 履行法律可能规定的或部长不时认为有效实施政策和实现计划目标所必需的其他职能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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