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提交 1995 财政年度机构工作和财务计划的准则和程序[DBM 国家预算通告第第436章]
(纳尔)卷。 6号1 / 1995 年 1 月 - 3 月 [ DBM 国家预算通告第436,1994 年 12 月 28 日] 编制和提交机构 1995 财年工作和财务计划的指南和程序 1.0 目标 规定编制和提交工作和财务计划的指南和程序(由2.0 覆盖范围 本通知应涵盖国家政府所有部门、局、办公室和机构的所有计划、项目和活动,包括自治委员会和州立大学和学院,根据 RA 7845、1995 年一般拨款法案 (GAA) 和现有计划的持续和自动拨款,为 1995 财年拨款。 3.0 规定格式 粮食计划署应包括工作计划、财务计划、现金计划和填补分项职位的成本。 3.1 工作计划 (BEF 100) 工作计划应反映 t该机构根据当年授权和规划的拨款水平按季度安排的计划绩效完成情况。 3.2 财务计划(BEF 200 和 BEF 200-A) 财务计划应反映按基金、按计划/项目/活动、按分配类别和按季度的债务发生的预期时间表,与工作目标/计划一致完成工作计划。 3.3.上述财务计划应辅以下列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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