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5号3 / 7 月 - 1994 年 9 月 [ MARINA 备忘录通函编号。 77-A,1994 年 9 月 15 日] 根据海事工业管理局理事会第 94-041 号决议和第 88 号备忘录通告的规定,根据第125 经修正后,附件 A(请参阅 NAR 第 V 卷第 3 期,1994 年 7 月至 9 月,第 513 514 页)中列出的附加费用和收费特此规定由海事工业管理局征收。本通函是对第 77 号备忘录通函的补充,并在其在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发表十五 (15) 天后生效。采用:1994 年 9 月 15 日(新加坡元)PACIENCIO M. BALBON, JR。管理员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附加费和收费表[MARINA 备忘录通函编号。 77-A]pdf预览版附加费和收费表[MARINA 备忘录通函编号。 77-A]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