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菲律宾卫生守则 (P.D. 856)[DOH] 第 VIII 章“公共游泳或沐浴场所”的规则和规定
(纳尔)卷。 9号2 / 1998 年 4 月 - 6 月 [ 卫生部,1998 年 1 月 30 日 ] 实施菲律宾卫生条例 (PD 856) 第 VIII 章“公共游泳或沐浴场所”的规则和规定 执行第 VIII 章的规定——菲律宾卫生法典(PD 856)中的“公共游泳或沐浴场所”,特此制定这些规则和条例,以供有关各方执行和严格遵守。第 1 节. 范围——本实施细则和条例适用于所有公共游泳或沐浴场所,包括由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政府机构或机构、机构或机构经营的游泳池、澡堂、浴场和其他天然沐浴区,但不适用于包括私人游泳池、私人浴室、私人沐浴海滩或其他私人天然沐浴区。第 2 节. 术语定义——在这些规则和条例中,以下术语是指: 2.1 回排水——一个允许水从挡土墙后面逸出的孔,从而降低其后面的压力。 2.2 BATHHOUSE——拥有独立淋浴间和盥洗盆设施的场所。 2.3.BATHING LOAD — 游泳池/浴场的最大容量。 2.4 反洗——通过使水反向流过过滤器来清洗过滤器以去除积聚的杂质。 2.5 部门——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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