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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逾期货物转运至 ATI-ICD CALAMBA 的指引 实施海关与亚洲码头之间的协议备忘录 [BOC 备忘录令第 10 号] 17-2000]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2000年11月22日
(纳尔)卷。 11 号 4 / OCT。 – 十二月。 2000 [ 中国银行备忘录令编号17-2000,2000 年 11 月 22 日] 关于将滞留货物从南港转移到 ATI-ICD CALAMBA 的指南 实施海关局和亚洲码头公司之间的协议备忘录 1. 目标 1.1 缓解港口拥堵提供更多货舱空间,提高马尼拉港的创收能力; 1.2 加快货物运输,提高南港的生产力; 1.3 优化车辆跟踪系统 (VTS) 的利用率。 2. 范围——本命令适用于逾期滞留货物,特别是所有在港口停留六十(60)天或更长时间的干集装箱货物。 3. 一般规定 3.1 只有配备车辆跟踪系统 (VTS) 的卡车才能用于将滞留货物从南港转移到 ATI-ICD Calamba。 3.2 计算机系统必须由 ATI 安装并提供给无线电通信局,以处理所有向 ICD 传输和从 ICD 传输的文件、库存、记录保存和审计跟踪,同时不影响在线发布系统 (OLRS) 的既定程序)。 3.3 要转移的集装箱应投保由 ATI 购买的必要保险单,以防止货物在运输到 ICD 或存放在 ICD 时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坏。所述保险应承担货物价值加上可能到期的关税和税款。...
南港逾期货物转运至 ATI-ICD CALAMBA 的指引 实施海关与亚洲码头之间的协议备忘录 [BOC 备忘录令第 10 号] 17-2000]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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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放弃对部分商品实施关税互惠待遇的协议 菲律宾和大韩民国关于延迟执行《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项下菲律宾关税减让的补偿措施的协议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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