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1 号 4 / OCT。 – 十二月。 2000 [能源部,2000 年 11 月 29 日] 能源部收费表 根据 2000 年 1 月 13 日第 197 号行政命令,指示国家政府的所有部门、局、委员会、机构、办公室和机构,包括政府- 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将其费用和收费率提高不少于 20% (20%),以下是能源部将在上次发布后十五 (15) 天后收取的修订后的费用和收费连续两周在两种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发表:[见表:国家行政登记册卷。 11 月 4 日至 12 月2000 页。 1832-1854 ] 批准人:(SGD.) MARIO V. TIAOQUI 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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