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形式向 BSP 提交定期报告[BSP 备忘录]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3月13日
(纳尔)卷。 12号1 / 2001 年 1 月 - 3 月 [ BSP 备忘录,2001 年 3 月 13 日 ] 以电子形式向 BSP 提交定期报告 货币委员会在其 2001 年 2 月 1 日的第 173 号决议中,决定发布以下澄清/免责声明各方信息:符合RA的政策方向8792(电子商务法),BSP 现在强烈鼓励银行和其他受监管的金融机构以电子形式向 BSP 提交定期报告。但是,BSP 目前无法保证在以电子方式向 BSP 传输报告的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机密性。 BSP 建议通过普通邮寄或快递提供敏感或机密信息。 BSP 对可能在 BSP 信息系统之外被黑客攻击或破解、截获、复制或披露的电子消息/报告/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供您参考和指导。采用:2001 年 3 月 13 日(新加坡元) RAFAEL B. BUENAVENTURA 州长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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