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宣布狂犬病自由区的政策和指南[DA 行政令2003年24辑]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07日
(纳尔)卷。 14 号2003 年 7 月至 12 月 3 日至 4 日 [ DA 行政命令编号。 2003 年第 24 期,2003 年 10 月 7 日] 宣布菲律宾狂犬病自由区的政策和指南鉴于,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要求在过去 2 年中没有在人类和任何动物物种中确认本地获得性狂犬病感染;鉴于,各省已建立并实施了有效的人畜狂犬病疾病监测系统。这些活动将由 DA-RFU 处理动物狂犬病和 DOH 处理人类狂犬病;鉴于,所有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监管措施均已实施,包括有效的进口程序。由DA-RFU的兽医检疫处处理;鉴于,过去 6 个月未在检疫站外确认食肉动物输入病例;因此,我特此发布此命令,农业部长 LUIS P. LORENZO JR.;部分 1. 菲律宾狂犬病自由区实施指南 协作机制 州长和市长必须负责在各自选区的省/市/直辖市实施已宣布的自由区。描笼涯官员必须全力支持与合作,以描笼涯队长为首的Bantay Rabis sa Barangay,他必须负责新犬的入境,并维护集水区所有犬只的登记。省狂犬病控制委员会必须与市狂犬病控制委员会协调,监督和实施 NRPCP 政策和指导方针,以维护各自地区的自由区。...
菲律宾宣布狂犬病自由区的政策和指南[DA 行政令2003年24辑]pdf预览版
菲律宾宣布狂犬病自由区的政策和指南[DA 行政令2003年24辑]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