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第 1 号行政令5,2001 系列 RE:GAMCA 医疗转诊甲板系统[DOH 行政命令编号。 167, S. 20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8月30日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10 月 3-4 日 - 2004 年 12 月 [ DOH 行政命令编号167, S. 2004, August 30, 2004 ] 废除行政令5,2001 年系列 RE:GAMCA 医疗转诊甲板系统 鉴于,海湾合作委员会 (GCC) 国家(即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尔、科威特、阿联酋和巴林)卫生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决定建立一个集中医疗转诊系统,以解决假医疗证明的泛滥、严重影响已完成医疗检测完整性的回扣的存在,以及需要保护其成员免受可能由海合会海外传播的传染病感染菲律宾工人(OFW)。据说目前全世界有六个国家(不包括菲律宾)正在实施“转诊甲板系统”;鉴于,海湾合作委员会认可的医疗诊所协会 (GAMCA) 是按照 1999 年 11 月 11 日海湾合作委员会卫生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的一封信成立的,该信敦促建​​立一个机构,以维持一个中央转诊办公室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就业的菲律宾申请人的体检;鉴于,卫生部 (DOH) 考虑到 GAMCA 转诊甲板系统的目标,于 2001 年 3 月 8 日紧急发布了 2001 年系列第 5 号行政命令;鉴于,卫生部随后于 2002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了 2002 年第 106 号行政命令,暂停实施 GAMCA 转诊甲板系统,等待有关大使馆收到通知;鉴于,尽管发行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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