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工作条件局将认证计划下放给地区办事处的指导方针[DOLE DEPARTMENT NO. 92-08]
(纳尔)卷。 19号2 / 四月 - 2008 年 6 月 [ DOLE 部门命令编号92-08,2008 年 4 月 22 日] 指导工作条件局将认证计划下放给地区办事处的指导方针 根据 DOLE 合理化计划和菲律宾劳动法第 162 条,特此发布这些指导方针,指示工作条件局将认证计划下放到区域办事处。部分 1. 覆盖范围。下放职能为各区域管辖范围内职业安全卫生从业人员(OSH Practitioner)的评估、认可申请的批准和认可证书的颁发。第 2 节 地区办事处(RO)的职责和职能 地区办事处应根据工作条件局发布的程序和操作手册履行分散职能。应指定来自每个区域的经过适当培训且称职的区域技术人员作为区域评估员。评估者必须是 DOLE 的正式员工,不低于 LEO III,并已参加过所需的培训。应使用 BWC 编制的规定监测和评估表向 BWC 提交关于分散职能的季度报告。每个地区都应维护一个经认可的职业安全与卫生从业者数据库。 BWC提供的统一认可证书由区域办事处出具。第 3 节 工作条件局的职责和职能 BWC 应确保区域技术人员在分散职能方面得到适当的培训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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