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A 行政命令第 25.9.1.5 节的附录。 08-97 题为《港口安全处理、储存和运输危险货物的规范》[PPA 行政令第04-201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9日
(纳尔)卷。 2010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21 日 [ PPA 行政命令编号。 04-2010,2010 年 10 月 29 日] PPA 行政命令第 25.9.1.5 节的附录。 08-97 题为《港口安全装卸、储存和运输危险货物的规范》 上述命令第 25.9.1.5 条规定:“项目办应禁止装载和卸载所运载的液体散装危险货物或压缩气体在客运和/或杂货港口码头的油轮中”。 25.9.1.5.1 但是,如果没有专门用于装卸此类货物的泊位,PMO 可以允许在 PPA 港口码头临时处理该货物,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25.9.1.5. 1.1 客船和/或货船在港口码头停靠时应优先于油轮/燃料驳船。 25.9.1.5.1.2 油轮/燃料驳船只有在客船和/或货船运营完成后,即乘客登船/下船和/或油轮装卸后,方可停靠港口码头旁。货物,分别。 25.9.1.5.1.3 旅客开始到达港口登船或客船到达并开始驶向泊位时,应立即停止卸货。然后,所有油轮应转移到安全位置或距离至少 100 米的安全位置,等待下一个可用的卸货时间,同时收货人的所有油罐车应立即离开停泊区。...
PPA 行政命令第 25.9.1.5 节的附录。 08-97 题为《港口安全处理、储存和运输危险货物的规范》[PPA 行政令第04-2010]pdf预览版
PPA 行政命令第 25.9.1.5 节的附录。 08-97 题为《港口安全处理、储存和运输危险货物的规范》[PPA 行政令第04-2010]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