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010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21 日 [ DTI 部门行政命令编号2010 年 9 月 29 日 10-09 日 ] 规定数字签名认证机构认可的规则 根据第 8792 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也称为“2000 年电子商务法案”,其实施细则和条例及其规定2009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第 810 号行政命令,题为“将数字签名认证计划制度化并指导数字签名在电子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特此规定了本部门行政命令的合规性、信息和所有相关人员的指导: 1. 范围 本部门行政命令规定了管理数字签名认证机构认证计划的规则。 2.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以下定义应适用于本命令: 2.1 “认可”- 与认证机构相关的第三方证明,正式证明其执行特定任务的能力。 2.2 “认可和评估机构”——指认可认证机构 (CA) 并对此类 CA 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符合规定的准则、指南和标准的机构;指菲律宾认证办公室 (PAO)。 2.3 “认可标志”——由认可机构颁发的标志,供认可的认证机构用来表明其认可状态。 2.4 “非对称或公共密码系统”——能够生成安全密钥对的系统,由用于创建数字签名的私钥和用于验证数字签名的公钥组成。...
数字签名认证机构认可的规定规则[DTI 部门行政命令第10-09]pdf预览版数字签名认证机构认可的规定规则[DTI 部门行政命令第10-0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