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采用土地行政管理系统 (LAMS) 来改善土地信息管理[DENR 行政令第2010-18]
(纳尔)卷。 2010 年 7 月 3 日至 2010 年 9 月 [DENR 行政令第 21 号] 2010-18,2010 年 6 月 23 日 ] 通过采用土地管理和管理系统 (LAMS) 来改进土地信息管理 根据 1987 年第 192 号系列行政命令,授权 DENR 制定政策并制定有效管理系统土地记录和信息,特此规定采用土地管理和管理系统 (LAMS): 第 1 节目标 - 发布本行政命令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方式改善 LMB 和 LMS 部门的服务: 1.为所有地区的 LMS 提供统一的系统,将与地籍图、批准的土地测量计划、公共土地申请和所有权有关的土地信息计算机化和链接。 2. 缺失、错误和冲突的土地记录的识别和更正。 3. 通过数据库和成像技术以及通过计算机化检查验证和批准调查报告,对土地记录进行有效管理。 4. 在 LMS 和 LMB 中建立综合土地信息系统,以支持有效的土地所有权活动,以及未来与 DENR 其他部门和其他机构的任何合作、运营以及向当地政府和其他用户传播电子土地信息。第 2 节范围和覆盖范围——该命令涵盖 LMB 和所有 LMS 办公室(包括 PENRO 和 CENRO)中 LAMS 的实施。第 3 节. 术语定义——本行政命令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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