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总统立法联络办公室置于总统特别事务顾问办公室的监督下[执行第第866章]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9日
(纳尔)卷。 2010 年 4 月 21 日 - 2010 年 6 月 [ OP 执行命令编号。 866, March 09, 2010 ] 将总统立法联络处置于总统特别事务顾问办公室的监督下 鉴于《宪法》第 7 条第 17 节规定,总统有权控制所有行政部门、局和并应确保忠实执行所有法律;鉴于第 292 号行政命令第 10 章第 III 篇第三卷第 2 款第 2 段授予总统继续重组总统办公室行政结构的权力。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GLORIA MACAPAGAL-ARROY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总统立法联络办公室 (PLLO) 特此置于总统特别问题顾问办公室的监督。第 2 节 第 344 号行政命令(2004 年 8 月 9 日)的第 2 节,以及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所有命令、规则、条例和发布或其部分,特此废除或相应修改。第 3 节 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 (SGD.) GLORIA M. ARROYO BY THE PRESIDENT: (SGD.) LEANDRO R. MENDOZA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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