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M 海关系统实施程序-第 4 阶段商业货物在全国所有海关海港的非正式入境[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 4 号13-201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纳尔)卷。 22号2,2011 年 4 月 - 6 月 [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 13-2010,2010 年 3 月 16 日] E2M 海关系统实施程序 - 第 4 阶段商业货物在全国所有海关海港的非正式入境 1. 目标 1.1 实施电子到移动 (E2M) 海关系统 - 第 4 阶段:商业货物在全国所有海关海港的非正式入境。 1.2 为向报关员、经纪人、进口商、仓库运营商、航运公司、货运代理、中转仓储设施、授权代理银行 (AAB)、经认可的增值服务提供商 (VASP)、颁发许可证和清关的政府机构提供详细说明,相关方财政部(DOF)办公室和海关局(BOC)人员就E2M海关系统非正式进入阶段4下应遵守的清关流程。 1.3 实现从当前的平稳过渡e2m 海关系统下的预期海关程序的手动程序。 2. 范围 E2M 海关系统的以下组件必须在实施非正式入境时实施: • 客户档案登记系统 (CPRS) • 电子舱单系统 (EMS) • 支付摘要安全系统 5.0 版 (PASS5) • 其他包括免税在内的结算模式 (OSM) • 在线发布系统 (OLRS) • 已连接到国家单一窗口的政府机构的许可证和清关系统 (LCS) 应为非正式发布单独的海关备忘录 (CMO)单一托运或合并托运的个人物品入境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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