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5号2014 年 7 月 3 日 - 9 月 [ CSC 第 3 号决议1101502,2011 年 11 月 8 日 ] 公务员行政案件修订规则 (RRACCS) 通过: 2011 年 11 月 8 日 提交日期: 2014 年 8 月 1 日 根据 1987 年宪法第 IX-A 条第 6 节,公务员委员会全体可以在其或其任何办公室颁布有关诉状和惯例的自己的规则。但是,此类规则不得减少、增加或修改实体权利。同样,1987 年《行政法典》(第 292 号行政命令)第 3 章第 I 篇副标题 (A) 节(第 292 号行政命令)授权公务员委员会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和有效执行《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包括公务员行政案件的程序。现在,因此,委员会特此通过并颁布以下关于公务员行政案件中的纪律和非纪律程序的规则。一般规定 规则 1 适用性和结构 第 1 节. 标题。 ——本规则称为《公务员行政案件修订规则》(RRACCS)。第 2 节。覆盖范围。 –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提交给公务员委员会、国家政府机构和机构、地方政府单位以及具有原始章程的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的所有纪律和非纪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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