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 CNMI 非移民投资者身份的最终规则[POEA 咨询编号。 02, S. 201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纳尔)卷。 22号1, 2011 年 1 月 - 3 月 [ POEA ADVISORY NO. 02, S. 2011, January 05, 2011 ] E-2 CNMI 非移民投资者身份的最终规定a 会议关于 E-2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 (CNMI) 非移民投资者身份和其他事项的最终规则。有一项新的 USCIS 政策备忘录允许外国人在北马里亚纳群岛获得非移民身份而无需离开该岛。该备忘录将主要影响那些寻求 R 身份(临时宗教工作者/配偶/子女)和 H1B、H2B 和 H3 身份和其他类别的人。 USCIS 可以对拥有 CNMI 许可证或假释授权的个人在 CNMI 进行豁免。移民官员可能会考虑那些有资格合法存在于北马里亚纳群岛的人,以便获得初始身份。即使申请被拒绝,工人仍然可以申请过渡工人计划下的有条件工人类别。此举有望鼓励外国人及其雇主为自己及其雇员寻求适当的联邦移民身份。关于处理提前假释申请的请求,Gullick 先生保证除非工人在 CNMI 许可证制度或美国移民类别下没有身份,否则通常会批准提前假释申请,并且他们的机构也允许工人离开该国在等待释放提前假释文件的紧急情况下。对于有未决劳动案件的工人的法律地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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