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食品标签正面包装标签(能量或卡路里含量)的自愿声明指南[FDA 通告编号2012-01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3日
(纳尔)卷。 24号1 / 1 月 - 2013 年 3 月 [ FDA 通告编号。 2012-015,2012 年 12 月 13 日] 加工食品标签上自愿声明正面包装标签(能量或卡路里含量)的指南消费者对产品能量含量的认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允许使用基于事实的标签,为消费者选择更健康的食品提供一种简单而直接的方式。 FOP 标签应基于以下内容: 包装正面或主显示面板上的能源声明格式:声明应位于主显示面板的右下方,呈圆柱形,背景为白色。圆柱体的边界线和圆柱体内部出现的线条和字体应清晰可辨,其颜色应与背景形成良好的对比。以圆柱格式表示信息。以下是应出现在每个圆柱形内部的唯一信息: 圆柱形中的“能量或卡路里”声明。圆柱形状内的能量如下所示: 每份食物的量 基于 RENI 能量的卡路里值百分比1,2013 年 1 月至 3 月)食品行业应通过媒体或海报和其他广告材料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消费者了解 FOP 标签的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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