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延长外籍劳工逗留期限[POEA ADVISORY NO. 08, S. 201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纳尔)卷。 23号1,201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咨询编号。 08, S. 2012, February 15, 2012 ] 台湾延长外国劳工的逗留期限 劳工委员会 (CLA) 宣布台湾政府已决定将外国劳工的逗留期限从九 (9) 年延长至十二年(12) 年,在台湾议会通过修改《就业服务法》第 52 条和第 55 条后,延长允许移民工人在台湾工作的累积期限。政府的决定是为了回应当地雇用受限制影响的外国工人(看护人、家庭佣工、工厂工人、护理助理和渔民)家庭的呼吁。然而,新法律不会增加雇用外国工人的配额,因为外国工人的雇用政策并未放宽。它的主要好处是允许外国移民在台湾工作的时间更长。它还将对延迟支付就业稳定基金的罚款从1%的利息降低到0.3%,以减轻雇主的财务负担。据该委员会称,约有 200,000 名东南亚人,其中大部分来自印度尼西亚、越南和菲律宾,受雇于护理人员和家政服务人员,其余则从事制造业。采用:2012 年 2 月 15 日(新加坡元) HANS LEO J. CACDAC 管理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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