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之前在 LTO 奎松市扩展办公室注册的机动车的变更场地费[LTO 备忘录]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纳尔)卷。 25号1 / 2014 年 1 月 - 3 月 [ LTO 备忘录,2014 年 2 月 28 日 ] 免除先前在 LTO 奎松市扩展办公室注册的机动车辆的变更场地费 采纳日期:2014 年 2 月 28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3 月 3 日 相对于行政命令号 AVT- 2014 年 1 月 24 日的 2014-024,修订后的关于全新和其他机动车辆的销售报告和初始登记的规则和条例,作为办公室持续努力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变更场地费之前在 LTO QCEO 注册的所有机动车辆将被豁免,并将立即在 LTO NCR e-Patrol 注册。为了您的指导和严格遵守。 (新元)ATTY。阿方索诉谭,JR。助理秘书长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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