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越南的菲律宾人的签证要求[POEA Advisory No. 24, s. 201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纳尔)卷。 26号3/ 七月 - 2015 年 9 月 [ POEA 咨询第 24 号,s。 2015, 2015 年 7 月 15 日 ] 前往越南的菲律宾人的签证要求 通过日期:2015 年 7 月 15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9 月 4 日越南:打算在越南工作的菲律宾人必须在出发前持有越南驻马尼拉大使馆签发的工作签证。打算在越南工作的菲律宾人必须首先获得越南移民局的签证批准函,并在申请时向越南大使馆出示该函的副本以及签证申请表。工作签证的有效期必须与工作合同的期限一致,该期限必须至少为六 (6) 个月。有关签证签发的更多信息,可以通过电话号码与位于马尼拉马拉特市巴勃罗奥坎波街 670 号的越南大使馆联系。 524-03-64; 0998-275-6666,也可以通过其网站 www.vietnamebassy-philippines.org 访问。供所有有关方面的信息。 (SGD) HANS LEO J. CACDAC 管理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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