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6号2/ 2015 年 4 月 - 6 月 [PHILRACOM 第 17-15 号决议,2015 年 4 月 8 日] PR 5-C(3) 和 PR 60 的补充 通过:2015 年 4 月 8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4 月 16 日 鉴于,第 420 号总统令赋予菲律宾赛马委员会对赛马行为的所有方面的专属管辖权和控制权,包括比赛的框架和日程安排、赛马的建设和安全、奖品的分配以及赛马的安全;鉴于,PD。 420 号令委员会除其他外,促进和维持高效和公正的比赛运营,不包括对投注的监督,并提高公众对这项运动的信心并尽量减少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鉴于,同一法律赋予委员会制定其他规则和条例的权力,并有权根据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对犯错方处以罚款、处罚和没收,罚款、处罚和没收应归于委员会的资金;鉴于,赛马参赛者规则和条例 PR 5-C (3) 规定,除其他外,除非委员会另有授权,否则不得在赛马场内使用手机、蜂鸣器和其他通信系统站立;鉴于,比赛进行规则和程序的 PR 60 禁止在裁判席、骑师区、围场和电脑室使用手机,并规定如果骑师被发现违反上述规则,将受到处罚;鉴于,考虑到现代通信和技术的进步,有必要更新上述规则,使其更加适应时代;现在因此,无论是决议,特此决议,除了 PR 5-C (3) 和 PR 60,使用或拥有手机、互联网手表、蜂鸣器和其他类似的电子通信系统,手持设备除外委员会认可的无线电或对讲机不得进入裁判席、裁判委员会席位、赛马区、围场和计算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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