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在 LTO 办事处之间确认机动车登记的请求的时限[备忘录通函编号2018-214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纳尔)卷。 29号7 月 3 日 - 9 月 18 日 [ 备忘录通知编号2018-2146,2018 年 8 月 24 日] 处理 LTO 办事处之间确认机动车注册请求的时限 采纳日期:2018 年 8 月 3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8 月 24 日 报告已送达本办事处,有地区办事处正在处理延迟答复确认机动车辆登记,违反第 11032 号共和国法的目标,也称为“经商便利和有效提供政府服务”。为确保遵守上述法律并避免给 LTO 客户带来不便,特此指示所有 LTO 办事处之间的机动车登记确认请求应在收到后四十八 (48) 小时内处理并回复。与此不一致的所有以前的发布将被视为废除或相应修改。为严格遵守。 (SGD) EDGAR C. GALVANTE 助理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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