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和营销计划 (PMAP) 实施指南[TAPI 行政令第 10 号2018-0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4日
(纳尔)卷。 29号2/ 4 月 - 6 月 18 日 [ TAPI 行政命令编号。 2018 年 1 月,2018 年 4 月 24 日] 实施促销和营销计划 (PMAP) 指南 通过:2018 年 4 月 3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4 月 24 日发明和创新: 1. DOST 附属机构 2. 其他政府组织/办公室 3. 私营公司 4. 学术界 5. 个人技术创造者/发明者/创新者 II.援助范围 财务援助涵盖本指南附件 A 中确定的不超过两万 (P20,000.00) 或不超过五万比索 (P50,000.00) 的促销和营销活动费用。主任可根据项目经理的建议不时提供或修改活动清单。 PMaP 还通过背书或推荐具有 RA 7459 中规定的有效知识产权 (IP) 权利的 TAPI 援助项目受益人和发明人向其他政府机构提供技术援助和营销支持。对于每项技术/发明,支持者每年只能获得一次援助。三、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是居住在菲律宾的菲律宾公民(菲律宾公民必须是根据菲律宾法律的自然出生或归化公民,以及根据 RA 第 9225 号拥有双重国籍的人);湾。参与技术、发明和S活动的产生和推广; C。...
促销和营销计划 (PMAP) 实施指南[TAPI 行政令第 10 号2018-01]pdf预览版
促销和营销计划 (PMAP) 实施指南[TAPI 行政令第 10 号2018-0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