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9号1/ 1 月 - 3 月 18 日 [ 通知编号987,2018 年 1 月 9 日 ] 银行办事处审慎要求的合理化和设立分支机构精简单位的指南 通过:2017 年 12 月 28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1 月 9 日 货币委员会在其 2017 年 12 月 15 日的第 2093 号决议中,批准了对银行办事处审慎要求的合理化和关于建立精简分支机构的指导方针,修订了《银行监管手册》(MORB)的相关规定。第 1 节。 MORB 的第 X151 节及其子节特此修改如下: X151 设立/搬迁/自愿关闭/出售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精简单位。 Bangko Sentral 旨在通过采用相称的监管框架,为银行提供执行其战略的灵活性并使其能够根据其业务模式进行创新,从而促进更多地获得高效和有竞争力的银行服务。这是基于期望银行拥有有效的治理和风险管理系统以及足够的资本来支持其战略的实施。为此,包括外国银行在当地的法人子公司在内的境内银行当地分行/分行的设立、搬迁、自愿关闭和出售应遵循以下准则。另一方面,外国银行在菲律宾设立分行应继续受第 2 条规定的约束。 X105关于外资银行的准入和经营范围的自由化和Sec。 X153关于设立外资银行分行的支行。为本节及其各分节的目的,应适用以下定义: 分行是指除总行以外的菲律宾任何常设办事处或营业场所,银行可在该处开展活动并提供其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其权限和相关许可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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