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忘录通函编号2018 年 10 月 31 日 52 日 ] 创建联邦制和宪法改革机构间工作组 鉴于第 10 号行政命令(2016 年)设立了协商委员会,负责进行协商并审查 1987 年宪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的结构和权力、地方治理和经济政策;鉴于,有必要在基层开展公共信息驱动和宣传运动,以提高公众对联邦制和宪法改革的认识,并确保最广泛的公众参与正在进行的修订或修订《宪法》基本法的倡议。土地;鉴于,在宪法改革进程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与社会各界不断协商,以使所有这些改革努力体现主权意志并反映我国人民的理想和愿望;鉴于,1987 年宪法第 7 条第 17 节赋予总统控制所有行政部门、局和办公室的权力;现在,因此,特此命令以下内容: 第 1 节。创造。特此成立联邦制跨机构工作组(IATF),由内政和地方政府部长或其同等职位担任主席组成;律政司司长,担任副主席;以及以下办公室/机构的负责人作为成员: (a) 内阁秘书办公室; (b) 总统管理人员; (c) 总统通讯业务办公室; (d) 总统发言人办公室; (e) 总统立法联络处; (f) 政治顾问办公室; (g) 高等教育委员会; (h) 菲律宾发展学院; (i) 菲律宾大学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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