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公共土地的道路和街道通行权[行政命令编号。 4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6年07月07日
MOP, Bk 3, v.4,102 [ 行政命令编号。 47, July 07, 1936 ] ROAD AND STREET RIGHTS-OF-WAY THROUGH LAND 为保护拟建道路沿线木材的自然生长,并为适当的种植和路边美化做好准备,路权的宽度经公用地建设的国道和省道,现定为六十米。位于公共土地上的城镇用地的主要街道布置时,还应当预留六十米的路权宽度,其他街道的宽度至少十五米。该命令应立即生效,并应由所有有关部门和官员遵守。 7 月 7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主 1936 年和菲律宾联邦的第一年。 MANUEL L. QUEZON 菲律宾总统 总统撰稿:ELPIDIO QUIRINO 内政部长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穿过公共土地的道路和街道通行权[行政命令编号。 47]pdf预览版
穿过公共土地的道路和街道通行权[行政命令编号。 4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