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240 [ 行政命令编号308,1940 年 11 月 7 日] 成立委员会以修订和编纂菲律宾现行的实体法,并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 鉴于,有必要及早修订和编纂菲律宾现行的实体法使它们符合菲律宾人民的习俗、传统和特质以及法律科学的进步原则;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设立一个守则委员会,由总统不时任命的成员组成.法典委员会应立即开会并组织并任命一名秘书,这方面的费用将从行政长官的酌情资金中支付,直到国民议会通过适当的立法为此目的提供资金。委员会在此有权要求政府的任何官员、办公室、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提供可能需要的数据和协助。委员会应在任命主席及其成员之日起不迟于两年内完成其工作,并将所开展工作的报告连同不同守则的相应草案提交主席提交给国民议会。 11 月 7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主 1940 年和菲律宾联邦第五年。 (Sgd.) MANUEL L. QUEZON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JORGE B. VARGAS 总统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动态生成-LibCMS)...
成立一个委员会来修订和编纂菲律宾现行的实体法,并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行政命令编号第308章]pdf预览版成立一个委员会来修订和编纂菲律宾现行的实体法,并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行政命令编号第308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