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406 [ 行政命令编号386,1941 年 12 月 17 日] 在当前紧急情况下,将菲律宾国旗的红色条纹竖起鉴于现行法律规定,菲律宾国旗的条纹应高于从第三个角度开始的四边形旗布的假想水平线。三角形和从旗布的左到右边界或一侧笔直延伸为蓝色,所述假想线下方的条纹为红色;鉴于,菲律宾人民的传统是,在战时,国旗上方应悬挂红色条纹,下方悬挂蓝色条纹,以表示菲律宾人民旨在起诉此类事件的英勇、坚定和刚毅。战争胜利;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根据菲律宾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在现有紧急状态期间,除非另有下令,否则菲律宾人旗帜应以红色条纹上方和蓝色条纹下方来悬挂。菲律宾国旗应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保留。于 12 月 18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1941 年和菲律宾联邦的第 7 年。 (Sgd.) MANUEL L. QUEZON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JORGE B. VARGAS 总统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动态生成-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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