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6 Pt.1, v.4, 260 [ 行政命令编号269,1949 年 9 月 28 日] 将伊莎贝拉省琼斯市的一部分组织成一个独立的市镇,名为圣奥古斯丁。根据内政部长的建议和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68 条的规定,兹在伊莎贝拉省设立一个自治市,称为圣奥古斯丁市,由南部琼斯市的一部分,更具体地描述和界定如下:“从标记为 1 的点开始,描述为 PBM第 1 名,M.B.M. 1 号和 F. Z. 50 号,在琼斯地籍 253 N. 84° 01' W., 914.76 m.或多或少地描述为 P.B.M. 的第 2 点。第 2 名,M.B.M.琼斯地籍 253 中的第 2 号和第 51 号 F. Z.此后北纬 81° 06' W., 5,350.00 m。或多或少到第 3 点;北纬 4° 14' E., 5,607.10 m。或多或少地描述为琼斯 Pls-155 扩展的第 5745 号地段的角落 3 的第 4 点;此后正北,5,094.50 m。或多或少地描述为第 5 点,称为 Pls-155 外部的角 2 或批号 5635;北纬 19° 02' E., 1,702.20 m。或多或少地描述为 F. Z. 的第 6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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