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6 Pt.1, v.4, 523 [ 行政命令编号389,1950 年 12 月 23 日] 重组菲律宾武装部队 根据第 422 号共和国法案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特此命令菲律宾武装部队菲律宾的组织如下: 第 1 节 应设一名参谋长,执行总统在军事战略、战术和行动方面的指挥职能。他是国防部长的直接顾问,负责国防部长规定的国防计划的规划、制定和执行。他指挥武装部队的所有要素。经国防部长批准,他有权规定武装部队各参谋部、军种、设施和其他单位的组织、职能、职责和权力。他可以不时发布有关人员、资金、记录、财产、通信路线和执行本命令的规定可能需要的其他事项的详细说明。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以参谋长的名义发布命令、条例、指令和指示。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以下称为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参谋长。副主任 SEC。 2. 设副参谋长一名,准将级,由总统指定。副参谋长在参谋长缺席或者无能力时协助参谋长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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