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其他目的修改第 390 号行政令[行政令第 390 号第514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2年07月01日
MOP, Bk 6 Pt.2, v.4, 328 [ 行政命令编号514,1952 年 7 月 1 日 ] 根据第 509 号共和国法案第 3 节赋予我的权力,修改第 390 号行政命令,题为“宣布国家政策的法案,授权总统菲律宾限期确定商品的最高价格,并颁布有关商品价格的规则和条例以实施该政策,并授权为此目的拨款一定金额,”并根据价格管理委员会的建议,我,菲律宾总统 ELPIDIO QUIRINO,特此命令: 第 1 节。特此修订 1950 年 12 月 27 日第 390 号行政命令第 5 节,更改“用玻璃纸或棉袋包装的糖”这一短语,以便内容如下:“用玻璃纸、棉花或其他同等质量的袋子包装的糖。 . . . .每公斤增加 P0.05。证券交易委员会。 2、本命令立即生效。 7 月 1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主 1952 年和菲律宾独立年 6 月。 (SGD.) ELPIDIO QUIRINO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MARCIANO ROQUE 代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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