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菲律宾武装部队参谋长和副参谋长的基本工资。 221]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6年12月19日
澳门币,Bk 7 Pt。 2, v.4, 303 [行政命令编号。 221,1956 年 12 月 19 日] 规定菲律宾武装部队参谋长和副参谋长的基本工资。根据经修订的《国防法》第 90 条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马格赛赛,特此规定下列国家参谋长和副参谋长的基本工资标准:菲律宾武装部队,自 195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参谋长(中将)每年 P14,000.00 副参谋长(少将)P12,000.00 每年 7 月 11 日第 4 号行政命令, 1946 年,特此作相应修改。 12 月 1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56 年,菲律宾独立年,11 月。 (Sgd.) RAMON MAGSAYSAY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FORTUNATO DE LEON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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