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在八打雁省 Calumpang 河大桥的收费[行政命令编号。 16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6年03月15日
澳门币,Bk 7 Pt。 1, v.4, 336 [行政命令编号。 167,1956 年 3 月 15 日] 终止在八打雁省卡伦邦河大桥的收费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马格赛赛,特此终止在以下地点征收过路费八打雁省的 Calumpang 河大桥,前提是,从经修正的第 3500 号法案设立的循环基金中提取的该桥的建设成本加上利息,应从该省的份额中支付根据第 917 号共和国法案第 11 条的规定,从公路特别基金中提取八打雁。于 3 月 1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1956 年和菲律宾独立,第十次。 (Sgd.) RAMON MAGSAYSAY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FORTUNATO DE LEON 代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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