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一个全国委员会来负责庆祝 1976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第463章]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463,1976 年 3 月 19 日] 成立一个全国委员会,负责 1976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的庆祝活动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特此创建负责庆祝 1976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的全国委员会。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教育和文化部长 主席 新闻部长 副主席 地方政府部长 社区发展成员自然资源部部长 成员 预算专员 成员 总统少数民族事务助理 成员 农业部副部长 成员 公共工程部副部长 成员 劳工部副部长 国防部 部部 成员 贸易部副部长 成员 旅游部副部长会员 工业部副部长 会员 马尼拉市长 会员国家历史委员会主席 成员 国家媒体制作中心主任 成员 菲律宾高校协会主席 菲律宾退伍军人联合会主席 菲律宾妇女公民大会主席 青年团体代表 成员总统礼宾官 成员秘书 委员会应主席的召集召开会议,为履行其职能,可在必要时设立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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