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从价百分之三 (3%) 的额外关税[行政命令编号。 860]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2年12月21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860,1982 年 12 月 21 日] 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 3% (3%) 从价的额外关税鉴于,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措施之一是提高所有进口商品的进口关税,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费尔迪南德·马科斯,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以及第 1464 号总统令赋予我的权力,经第 1628 号和第 1690 号总统令,特别是其中的第 401 条修订,特此命令和规定: 第 1 条。附加义务的施加。 – 除此处特别规定外,除法律对所有进口到菲律宾的任何其他关税、税款和收费外,还应征收、收取和支付百分之三 (3%) 从价的额外关税。第 2 节. 根据现行法律豁免的进口。 – 即使进口根据现行法律豁免,也应征收、征收和支付百分之三 (3%) 从价的额外关税,但本协议第 4 节规定的除外。第 3 节. 受 PD 第 1395 号约束的进口。 - 对于受 1978 年 5 月 31 日第 1395 号总统令规定的进口,应征收百分之三 (3%) 从价的附加税并支付,除了根据其征收的百分之五 (5%) 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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