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OG No. 31, 3723(1986 年 8 月 4 日) 1986 年 7 月 24 日 32 日] 指导制定将菲律宾外债转化为股权投资的计划二级市场;鉴于,对菲律宾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鉴于,菲律宾的巨额外债给该国的资源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特此下令: 第 1 节。政策声明。特此宣布政府的政策 (a) 刺激外国投资者和菲律宾人对菲律宾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b) 鼓励将菲律宾居民在国外持有的外币汇回菲律宾,以将其在菲律宾的股权投资资本化; (c) 为需要迅速振兴的菲律宾经济指定部门的投资提供额外激励措施,以及 (d) 减轻菲律宾的外债负担。第二节 菲律宾中央银行应制定一项计划,将菲律宾对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外债债务转换为对菲律宾企业的股权投资。持有或购买此类债务并由借款人或债务人以比索赎回或支付此类债务的菲律宾或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中央银行等条款和条件将比索收益投资于菲律宾企业实体菲律宾可以规定,符合本行政命令第 1 节所述的目标。...
指导制定将菲律宾外债转化为股权投资的计划[第 1 号行政命令] 32]pdf预览版指导制定将菲律宾外债转化为股权投资的计划[第 1 号行政命令] 3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