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菲律宾托运人委员会、菲律宾童子军和菲律宾女童子军转为私人公司并用于其他目的[行政命令 No.第495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1年12月06日
88 OG No. 2, 121(1992 年 1 月 13 日) 495,1991 年 12 月 6 日] 将菲律宾船运委员会、菲律宾童子军和菲律宾女童子军转为私营公司和其他目的根据 1986 年系列第 5 号行政命令和 1987 年系列第 165 号行政命令的授权,预算和管理部应进行以下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的转换:(1) 菲律宾托运人委员会; (2) 菲律宾童子军; (3) 菲律宾女童子军;鉴于,司法部长在 1988 年系列第 210 号意见中指出,“总统在实施政府的私有化计划时,可以根据她的要求修改或废除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的章程。根据第 50 号公告第 22 条授予的立法权力,该权力在国会修改、废除或撤销之前一直有效(宪法第 18 条第 3 节);”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皈依的定义。 - 就本行政命令而言,转换是指撤资过程的一种变体,在该过程中,为了私有化,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被废除,但专有权授予某些私人,通常是管理层其中,通过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成立一个新的私人公司,具有相同的公司名称和基本相同的目标、权力和职能,但没有政府资助,但被废除的公司的现有资产可以捐赠给新的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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