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解散的特设事实资助委员会的权力、职能和职责移交给良好政府的总统委员会[行政命令第 10 号]第432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26日
101 OG No. 32, 5413(2005 年 8 月 8 日) 432,2005 年 5 月 26 日] 将已解散的 Behest 贷款特设事实资助委员会的权力、职能和职责移交给总统善政委员会,鉴于,总统 Behest 贷款特设事实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由 1992 年 10 月 8 日第 13 号行政命令创建,其任务是“(1) 清点所有遗赠贷款,确定贷款人和借款人,包括借款公司的主要官员和股东,以及负责发放贷款或影响发放贷款的人;(2) 确定获得“友好豁免”的借款人以及授予这些豁免的政府官员;确定这些豁免的有效性;(3) 确定行动方案政府应采取措施收回这些贷款并向总统办公室建议采取适当行动……”,鉴于 1992 年 11 月 9 日第 61 号备忘录命令扩大了总统办公室的权力范围e 委员会在其调查、清点和研究中包括应包括遗嘱和非遗嘱贷款的所有不良贷款;鉴于,2000 年 2 月 15 日的第 91 号备忘录命令进一步扩大了委员会的权力范围,以提起和提起相应的法律诉讼,以追回因已违约的遗嘱和非遗嘱贷款引起的不足索赔;鉴于,2000 年系列第 91 号备忘录第 2 节进一步规定,总统善政委员会 (PCGG) 应全力协助和支持委员会提起和起诉遗赠贷款案件;鉴于,自 1995 年以来,PCGG 的法律部门一直全力协助和支持委员会提起和起诉遗嘱贷款案件,为此提供了 1000 万比索 (P10,000,000....
将已解散的特设事实资助委员会的权力、职能和职责移交给良好政府的总统委员会[行政命令第 10 号]第432章]pdf预览版
将已解散的特设事实资助委员会的权力、职能和职责移交给良好政府的总统委员会[行政命令第 10 号]第432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