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第 4 号行政命令的某些规定380 日期为 2004 年 10 月 26 日[行政命令编号。 380-A]
行政命令编号380-A [ 行政命令编号。 380-A,2005 年 4 月 3 日] 澄清第 1 号行政命令的某些规定。 380 日期为 2004 年 10 月 26 日 鉴于,根据第 1084 号总统令成立的公共房地产管理局 (PEA) 旨在对属于、管理和/或经营的土地和房地产特别是开垦土地进行协调、经济和高效的管理根据 1979 年 2 月 14 日的第 525 号行政命令,由政府进一步指定主要负责整合、指导和协调所有填海项目,代表国家政府;鉴于,PEA 的任务是开发、改善、管理、交易、细分、处置、租赁和出售由政府;鉴于,目前的国家政策将填海工程确定为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并被纳入 2004-2010 年菲律宾中期发展计划,该计划得到总统办公室和国会的认可;鉴于,财政部(DOF)是负责产生和管理政府财政资源的主要机构;鉴于 2004 年系列第 329 号行政命令将对 PEA 的监督从公共工程部移交给财政部;鉴于,根据 1987 年行政法典,总统拥有重组国民政府的持续权力;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GLORIA MACAPAGAL-ARROY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PEA 转变为 PRA。 PEA 特此更名为菲律宾填海局,并根据总统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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