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执行 GRP-MNLF 和平协议的内阁监督委员会[行政令第63]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9年04月06日
MOP, Bk 13, v.5, 171 [ 行政命令编号1999 年 4 月 6 日 63 日 ] 成立一个执行 GRP-MNLF 和平协议的内阁监督委员会 鉴于,在 1999 年 1 月 21 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 (NSC) 会议上,决定 GRP-MNLF 和平协议应全面实施,为我们的人民提供最大的利益,尤其是在菲律宾南部;鉴于,1996 年 9 月 2 日 GRP 与 MNLF 签署和平协议标志着数十年的冲突和敌对行动的结束,并带来了改善菲律宾南部穆斯林人民状况的希望;鉴于,菲律宾南部的和平与发展将使我们的人民能够分享他们应得的进步成果。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约瑟夫·埃杰西托·埃斯特拉达,凭借法律和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GRP-MNLF 和平协议。特此成立内阁监督委员会,以解决与执行 GRP-MNLF 和平协议有关的广泛行政问题和关切。第 2 节 内阁监督委员会的组成。内阁监督委员会由执行秘书担任主席,总统和平进程顾问担任副主席,成员如下:国防部长(DND);公共工程和公路部长(DPWH);农业部长(DA);预算和管理部长(DBM);交通与通讯部长(DOTC);国家经济和发展局(NEDA)总干事;国家安全顾问;总统经济事务顾问;内政和地方政府副部长 (DI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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