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3, v.5, 347 [ 行政命令编号128,2000 年 6 月 29 日] 对 DR. GREGORIO T. DE LA ROSA, 莱特理工学院院长 这是指 1999 年 9 月 11 日向总统反贪污腐败委员会 (PCAGC) 提交的带有附件的投诉信以及该委员会对此采取的行动关于受访者 Gregorio T. de la Rosa,总统任命的人。本申诉指控被告 de la Rosa 未执行审计委员会 (COA) 的某些决定和发布,特别是关于其审计结果和建议,如 1997 年 1 月 28 日 COA 信中总结的答辩人,以下引述:“1.工程师。凯迪克和阿蒂。根据 SAIDI 记录,Tezon 从入学时就一直处于非活动状态,因此未能获得 M.A./Ph.D 学位。在完成课程的时间框架内完成组织发展和规划。建议:管理层应要求受助人退还已支付的奖学金费用。 “2。管理层未能按照我们 1990 年年度审计报告 (AAR) 中根据大学守则第 96 条的建议与学者/受助者签署奖学金合同或协议备忘录。建议:管理层应与 Engr 签订奖学金合同。 Caidic 确保忠实遵守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并维护政府的利益。... 对博士的简单疏忽处以六 (6) 个月的停职处罚。 GREGORIO T. DE LA ROSA,莱特理工学院院长[行政命令编号128]pdf预览版 对博士的简单疏忽处以六 (6) 个月的停职处罚。 GREGORIO T. DE LA ROSA,莱特理工学院院长[行政命令编号12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