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843 50 OG No. 8, 3447(1954 年 8 月) 1114,1954 年 6 月 15 日] 一项法案授予 Salvador T. Singuillo 在北三宝颜省新丹甘市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 第 1 节。根据第 3636 号法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经第 133 号联邦法案修订二,根据宪法的规定,授予 Salvador T. Singuillo 在本法案批准后的 25 年内,有权、特权和授权建造、维护和运营电力光、热和电力系统,用于在北三宝颜省 Sindangan 省市内产生和分配电光、热力和/或电力以供销售。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受让人向国家电力公司购买有保障的电热和电力的,特此授权国家电力公司代表公众消费者参照费率进行谈判和交易。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明确规定,如果政府希望自行维护和运营本授权的系统和企业,受让人应放弃其特许权,并将其中所有可用设备的成本(减去合理折旧)上缴给政府。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4 年 6 月 15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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