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422 / 60 OG No. 39, 6186(1964 年 9 月 28 日) 3873,1964 年 6 月 18 日] 将公共图书馆局的名称更改为国家图书馆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 公共图书馆局的名称特此更改为国家图书馆的名称。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法律、行政命令、规章和条例中对公共图书馆局的所有提及应理解为指国家图书馆。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4 年 6 月 1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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