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1733 / 62 OG No. 27, 4748(1966 年 7 月 4 日) 4329,1965 年 6 月 19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南莱特省 MACROHON 市建立省级动物繁育站并授权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动物工业署署长的监督下,特此在南莱特省麦克罗洪市设立省级动物繁育站.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畜牧业局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五万比索,用于上述动物养殖站的建立、运营和维护,上述款项将由局长花费。动物工业须经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批准;用于购买养殖动物、用品和材料;用于建造建筑物、棚屋、畜栏和其他结构;建立供水系统;人员的薪金和工资;以及为实现本法的目的而可能需要的其他费用。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5 年 6 月 1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规定在南莱特省 MACROHON 市建立省级动物繁育站并授权拨款拨款的法案。第4329章]pdf预览版一项规定在南莱特省 MACROHON 市建立省级动物繁育站并授权拨款拨款的法案。第4329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