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南哥打巴托省格兰市建立一所名为格兰职业高中的职业高中并授权其拨款的法案。第5379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8年06月15日
没有。 16705 / 65 OG No. 25, 6389(1969 年 6 月 23 日) 5379,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南哥打巴托省格兰市建立一所职业高中,称为格兰职业高中,并授权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职业教育主任的直接监督下,应在南哥打巴托省格兰市建立一所职业高中,被称为格兰职业高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教育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50 万比索,用于在 1969 财政年度内设立、运营和维护该学校。此后,其运营和维护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8 年 6 月 15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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