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将八打雁省第三代表区组成独立学区的法案。第5687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9年06月21日
H. No. 17267 / 65 OG No. 51, 14114(1969 年 12 月 22 日)[ REPUBLIC ACT NO. 5687,196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将八打雁省第三代表区划分为独立学区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八打雁省第三代表区应构成一个独立的学区,并在塔瑙安市设有常设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上述部门的学监应按现行法律规定任命。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授权从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五万比索,用于在 1969 财政年度执行本法的目的。此后,为同一目的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9 年 6 月 2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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